二手房定金合同,二手房定金合同模板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二手房定金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二手房字签了字没交订金合同也没拿后悔不买了怎么办?
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
签订二手房合同后,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支付定金的,买受人没有支付定金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买二手房签了合同没交定金不想要了卖了会起诉吗?
买二手房签了合同,没交定金,不想要了,卖放会起诉的!
根据契约精神,对方要求履行合同是合法的。你定金没交付,从法律上面说就不存在定金的问题了,所以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或按实际损失赔偿损失的。
二手房交首付款时需要签订什么合同?
二手房交易首付款合同中要写清楚首付款金额、房屋总价、房屋情况、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等。违约责任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交首付时候已经没有合同要签了,要签的时候在交定金时候就已经签好了,购房合同和定金合同。
在交首付时候,上家要出具一个收款证明,如果是电子转账,那么就出示一个收款截图就好。
二手房网签与实际成交价不一致,我拒绝签字,该如何维权?
根据补充描述来看:
房子总价181.5万,你作为卖方要求申报价为175万并签有协议,中介给买家做158万的申报价,你怕冒风险,发生争议后交易停滞,你想维权……
1、你作为卖方,且买房是实收价,费用由买方承担,申报价是多少其实与你没多大关系。
(1)如果是你实收的情况下,按照你说的价格进行报税,即:买方需要多付钱;
(2)各税的情况下,各税就是买方缴纳契税,卖方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则双方协商,有没有纳入合同条款;
(3)买方实出,卖方售价(含税)的情况下,则买方基本就不会有任何疑虑。
2、中介帮买方做低申报价的问题:
这是虽然站在买方的角度考虑购房成本,只要税务系统能过就是合理、合法、合规的纳税,并且也对应缴税额的有税务发票,在二手房交易也是常见的操作。
换个角度来说:如果你是买方,当你买房的时候非要按成交价来申报,这也不是不可以,但你作为卖方时增加买方的购房者成本,则需要双方协商其中增加的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
3、有没有违约?
首先,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买家应当5日内打入首付款至资金监管账户,就合同条款内容买方构成违约,但合同存在争议(卖方不同意买方的申报价、多出来的税费谁承担问题未解决,导致交易停滞),仍不能判定买方是否构成违约。
其次,若授权协议规定的175万作为网签申报价,买方不知情的情况导致交易成本增加,在应当打款的日期未打款的,则:存在争议的是你与中介方的问题,以及买方与中介方的问题,争议为解决之前仍不能判定买方的违约责任,最多买卖双方就是追究中介方的房产交易信息披露问题。
最后,维权的内容是什么?该如何维权?
如果维权的内容仅针对网签价和报税价的问题,卖方非要以协议约定的价格进行报税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多出的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中介方还是买家?
①若买家不愿承担,以不知情或信息不对称为由,买方与中介耗一段时间,中介方与卖方再耗一段时间;
②若卖方不让步,现实案例中,大多数的结果可能就是中介费里面扣,或者买方添一点,是时间还要拖多久的问题。
本来就是买房3个价格,一个挂牌价,一个网签价,一个实际成交价!合同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的,你有权不签,但无权要求卖家一定要以网签价作为最后的成交价,因为成交价里还含有装修补贴,家电补贴,上下家的税费等等都是默认为下家承担的!
你说的这个情况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常见。成交价,贷款评估价,网签价(也就是报税价)3个价格不是一样的。可以说大部分城市这3个价格都不一样,只有少部分城市在做3价统一。来详细给你说一下这3个价格在交易中的实际意义。
1,实际成交价,是买家,卖家,中介三方谈定的一个价格。这个价格与3方的关系就是,卖家最后能拿到多少钱。买家最后为这个房子直接支出了多少钱。中介公司收多少钱佣金。
2,贷款评估价,这个价格跟卖家没有关系。主要影响买家的首付款多少,买家为贷款要支付多少贷款费用。这个价格越高,贷款就越多,首付就可以越少付。反之一样变化。
3,网签价,也就是房屋交易向当地税务部门报税的价格。这个价格跟卖家和中介方都没有什么关系,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买家缴税的多少。价高税多,价低税少。现在一般交易税费都是买家出,所以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买家。有些地方是找评估公司出评估价,有些地方是机评价(房地局系统出的一个价格)性质都一样。
所以你说的成交价和网签价不一样维权的问题,不影响你的利益,维权没必要了。还有就是买家没有按时付你首付。如果是因为你没有签字在先。这样有可能买家会找你维权。买卖合同里都会把交易过程中的责任划的很细的。
这种操作在实际生活中很常见,但中介和买家肯定要提前和你沟通好,并在签订网签合同之前把差额款全额打给你,因为是你配合买方避税,所以风险不应该由你来承担。
具体到你的这个案例,你所谓的授权书约定好了网签合同金额是175万,是买卖双方都签字认可的,还是你单方面的授意?如果有买卖双方或三方的签字确认,那后面他们擅自改成158万,没经过你同意,这肯定是违约,你可以拒绝❌执行并没收对方缴纳的定金。如果是你仅仅是你单方的,那就不好说了。
按道理房屋正常交易办过户前,中介会安排双方把所有细节谈妥,并签订一份三方协议,大家确认签字,买家支付卖家收取定金。在签订正式网签前,一切以这份三方协议为准。所以违不违约,包括打首付款的事,要以合同为准。
如果你买二手房,房东也像你这样,你会多出一些过户费,你愿意付款房东结清贷款吗?不换位思考,就找不到问题出在哪里。作为房东只顾着自己的利益,完全不顾及买方的感受,人家哪怕多出一千块钱都不舒服。如果你说应该按照规矩办,那么卖房的税费里面有一部分该房东出钱的,买方可以坚持要你出,否则不付你首付款,结果就是大家都不愉快,事情还办不成。最后总结一下,买卖双方既然签买卖合同了,应该都配合中介顺利过户并且交付房屋,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何必纠结那些没用的问题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二手房定金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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