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租房资讯 苏州园区公租房,苏州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

苏州园区公租房,苏州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

租房资讯 2024-07-24 13:59:41 0 诸暨房产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苏州园区公租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苏州园区公租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苏州园区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苏州园区公租房,苏州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

(1)具有当地户籍,并符合现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条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但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除外;

(3)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人员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后,不再享受住房保障的租赁补贴政策。

2、新就业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2)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3)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苏州园区优租房怎么申请?

第一步: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在线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 申请入口:

http://ent.sipprh.com:8000/ModuleSys/account/login

注:单位管理账户和单位申请账户的用户名为6位数企业公积金编号。

第二步:

选择“申请实体优租房”,阅读并接受“企业及个人承诺”。

第三步:

认真阅读每项提示,按要求正确填写租赁申请表。

第四步:

租赁资格预审。

1. 公积金预审不通过:不予以退回,候租期间可进行修改。

2. 房产预审不通过:需重新提交申请。

3. 资格预审通过:进入候租序列,可在园区公租房官网上查看轮候进度。

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当地户籍,并符合现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条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但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除外;

  3、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人员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后,不再享受住房保障的租赁补贴政策。

  新就业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2、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3、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2、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申请政府提供家庭型成套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是在本地居住就业并已有一定的年限;

  4、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苏州当地户籍,符合现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条件。

2、经过审查,已取得住房住房保障资格。

3、公租房申请人以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但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处于轮候的家庭除外。

4、苏州当地公租房审核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诚信说明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家庭住保人员的经济收入情况等;

2、家庭成员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审查表》;

3、家庭住房证明:私房产权证、公房租赁证、其他住房说明材料;

4、经济收入证明:最低收入家庭需提交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救济证》或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

5、低收入家庭与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需提交家庭住房保障人员的各类经济收入证明及材料;

6、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诚信填写《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申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苏州园区公租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苏州园区公租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诸暨房产网 Copyright @ 2005-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4、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我们必奉陪到底,抵制恶意行为。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478923*qq.com(*换成@)

版权所有
备案号:渝ICP备2024034359号-12